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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开学初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2 浏览次数:17


 

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开学初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为切实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本学期教学科研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现就加强开学初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1、针对本院部所属教学、科研实验室进行全面排查。

2、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和压力容器及气体钢瓶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五双”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确保账账相符、账物一致。

3、落实实验室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工作,严禁随意倾倒或放置到公共区域。

4、检查实验室铭牌及室内安全警示标识,如有变更、脱落或缺失必须及时补做粘贴。

5、加强实验室水电、燃气、环境卫生等的检查,杜绝实验室杂物乱堆乱放、使用违规电器等现象。

6、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整改台账的记录(留存备查),严禁出现实验脱岗、无人不锁门现象。

7、对实验室内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清查、维护、保养。

8、对本学院所属实验室、实验房间进行排查,如有搬迁、撤销、新建启用、合并、拆分等情况务必及时通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备案。

各学院(部门)务必认真自查,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报告”,纸质版签字盖章9月30日前交到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在各院部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如发现不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5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