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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填报方式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2 浏览次数:728

各二级单位:

2020年我校开始实施自主处置方案,经过一年的实践,为了更好地适应资产处置新流程,本年度对报废申请填报方式进行了调整。现就相关调整内容通知如下:

1. 仪器设备报废填写由批量集中填写调整为日常填写。自2021315日起,设备管理信息系统中可随时填写报废申请并保存。

注意事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设备或低值耐用品不要提前填入报废申请,否则将影响正式提交审核。

2. 除特殊情况外,学校的报废批次不再为每年固定时段的固定批次,每年的报废批次不止一批。学校将综合考虑各二级单位的报废需求、已填写的报废申请等情况,安排报废批次。每一个报废批次将单独进行通知。

3. 申请报废的设备应确实无法使用,且无使用价值。所有申请报废的资产必须有实物,无实物的报废申请将不被接受。如已申请报废,但在校资产处置工作小组清点时不能提供相应资产,该部门当年的全部报废申请都将被驳回,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负全责。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