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2020年我校开始实施自主处置方案,经过一年的实践,为了更好地适应资产处置新流程,本年度对报废申请填报方式进行了调整。现就相关调整内容通知如下:
1. 仪器设备报废填写由批量集中填写调整为日常填写。自2021年3月15日起,设备管理信息系统中可随时填写报废申请并保存。
注意事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设备或低值耐用品不要提前填入报废申请,否则将影响正式提交审核。
2. 除特殊情况外,学校的报废批次不再为每年固定时段的固定批次,每年的报废批次不止一批。学校将综合考虑各二级单位的报废需求、已填写的报废申请等情况,安排报废批次。每一个报废批次将单独进行通知。
3. 申请报废的设备应确实无法使用,且无使用价值。所有申请报废的资产必须有实物,无实物的报废申请将不被接受。如已申请报废,但在校资产处置工作小组清点时不能提供相应资产,该部门当年的全部报废申请都将被驳回,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负全责。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