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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仪器设备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2 浏览次数:799

各二级院部、职能处室:

  为加强学校资产管理,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海电力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上海电力大学仪器设备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要求,现将2022年度仪器设备清查工作事项及资产报废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清查工作设备清查相关事宜:

  1.清查范围为全校的仪器设备。清查采取二级院部处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二级院部处设备自查盘点将通过手机移动端发布盘点任务,由设备保管人通过手机移动端进行盘点。操作方式详见附件:设备管理系统移动端盘点设备操作流程(通用版).docx。盘点自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资产处叶老师或顾老师联系。

  3.二级院部处自查时间为2022年3月7日起至2022年4月8日。各保管人应逐一核对仪器设备的账、物、标签:如存放地点发生变化的,在盘点时请务必更新为实际的安置地点;如发现标签缺失,在盘点时可选择“标签缺失”状态为“是”,或者由部门设备管理员将缺失标签设备清单统计好统一发给资产处叶老师。

  4.各二级院部处在仔细校对账物的同时,对于使用部门间发生过调拨和部门设备保管人发生变更的,若尚未办理调拨手续请及时补办。

  5.各二级院部处自查结束后,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

二、资产报废工作注意事项:

  本年度报废工作流程同2021年度,详见《关于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填报方式调整的通知》

  未达到报废年限的设备或低值耐用品不要提前填入报废申请,否则将影响正式提交审核。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