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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公告 [2022]沪电采购第7号

发布时间:2022-10-25 浏览次数:700

招租公告

[2022]沪电采购第7

 

上海电力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受上海电力大学产业办的委托,根据市教委关于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相关管理规定对临港校区文印店项目经营服务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以公开竞价招租方式招租相关房屋意向承租人,欢迎合格的竞租人参加本项目的竞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电力大学临港校区文印店经营服务招租

2.项目编号:[2022]沪电采购第7

3.招租内容:上海电力大学临港校区文印店经营服务招租【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花柏路1099号,面积为39.53平方米,房屋位于13幢一层B108室,权属证号为沪(2021)市字不动产权第000684号】(具体内容详见招租文件承租要求)。

4.基准价:本项目经营场所按照月租金报价,全年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7800/年,一年按照12期支付租金,每期为一个月租金,按月支付。低于竞租最低年租金价值的竞价不予接受。

5.租赁期限:本招租项目3年内有效,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在合同期内,若发生因政策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出租的情况,学校有权停止租约,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退租(具体内容详见招租文件承租要求)。

 

二、竞租单位资格及限定条件

(一)承租方需满足

1.具有相应的专业服务能力。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提供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以营业执照记载为准,报名时附营业执照为竞租附件),具有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

5.3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租活动。

7.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或代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9.须与出租方签订相关价格承诺协议,如违反价格承诺协议,出租方有权立刻终止相关租赁合同。

(二)重要说明

1.本项目招租结果公示确认后须报上级部门审批,批准通过后方可订立租赁合同,意向承租人在审批的过程中协助学校提供相关材料。同时也须充分考虑因审批不通过带来的应答风险。

2.合同期间若承租人利用出租场地从事非法活动,或擅自改变出租场地用途,或发生承租人损害出租人权益的情况,出租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合同执行中遇有执行重大偏差、不可抗力及上级主管部门重大政策变化,双方按合同约定另行协商解决。

 

三、竞租须知

1.本次公开招租预设竞租租金最低底价,在报价中不得低于最低底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2.竞租人可根据各自的经营内容特点提供详细的符合师生需求的经营方案、服务方案、质量保障体系及承诺等。

3.竞租人应根据招租内容,自行实地查看了解竞租房屋场地的基本情况。

4.本次招租的竞租人不得低于2家,经评审小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及竞价合理性审查通过的竞租人多于2家的,按合理竞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并进行推荐承租单位。

5.推荐意向承租人拒绝与招租人签订合同或自主放弃的,招租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意向承租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承租候选人为推荐意向承租人,也可以重新开展公开招租活动。

 

四、竞租报名与竞价文件递交

竞价人应于2022102813001330时(北京时间),按本招租文件要求提交密封竞价文件送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851号上海电力大学1号门。竞价人应当在要求的竞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竞价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竞价文件为无效文件,将拒收。相关文件可以在网上下载,前来竞价者视为报名。

 

五、联系方式

招租人:上海电力大学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851

联系方式:赵老师、卞老师 021-61655060


附件:招租文件(临港校区文印店经营服务招租).docx